城市数字化建设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口网站建设作为数字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城口网站建设的背景、目标、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一、城口网站建设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数字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城市数字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例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区域发展战略需求
城口县作为重庆市的一个山区县,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俗文化。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口县亟需加强数字化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区域经济。
3.居民需求日益增长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公共服务、生活便利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城口网站建设将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其多元化需求。
二、城口网站建设的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城口网站建设,展示城口县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产业发展等,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2.优化城市服务
利用网站平台,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提高城市服务效率。
3.促进产业发展
通过网站宣传推广,助力城口县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市场渠道,提高产业竞争力。
4.加强社会治理
利用网站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三、城口网站建设的实施策略
1.明确建设主体
城口网站建设应明确建设主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
2.制定建设规划
根据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站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等。
3.加强技术研发
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如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网站功能的智能化、个性化。
4.注重内容建设
丰富网站内容,涵盖政务、民生、产业、文化等多个领域,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5.加强运营管理
建立健全网站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6.推广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城口网站,提高网站知名度和用户访问量。
城口网站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实施策略、加强技术研发和内容建设,城口网站必将成为展示城市形象、优化城市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有力平台。相信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城口网站建设将为城口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城口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解读
为规范本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县政府于2021年8月19日印发了《城口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城府发〔2021〕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8月19日起施行,同步废止《城口县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城府发〔2008〕33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城府发〔2013〕53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一)国家层面提出了新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作出了较大调整。
1.征地范围方面。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符合公共利益可以征地的6种情形(主要包括: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成片开发等)方可征收土地,不符合的,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保障。
2.征地责任主体方面。强化了县人民政府征地主体责任,由原来的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县人民政府。
3.征地程序方面。对征地程序作了调整,将原征地取得市批复后的部分程序前置,要求县政府在征地报批前需完成拟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工作。
4.征地补偿安置方面。一是将征收土地“按照原用途补偿”调整为“公平、合理补偿”。二是将原土地补偿费按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按人计算方式,调整为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按征地面积计算,并要求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三是对农村村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其居住权和财产权。
(二)市级层面提出了新规定。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对征地责任主体、区片综合地价、安置人员范围、安置人数计算方法、住房货币安置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1.关于征地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征地主体责任和征地实施机构的职责。
2.关于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关于安置人员范围。综合考量承包经营权、长期生产生活、户口等因素,对安置人员范围细化为6类情形。
4.关于住房货币安置标准。制定了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参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时征地范围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与砖墙(条石)预制盖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之差确定。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办法》主要是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规定,对我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进行调整。
本办法分为六章,共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 征地补偿。规定了区片综合地价、房屋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林地补偿、不予补偿的情形及企业搬迁补助等内容。其中,第五条明确了区片综合地价的分区范围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在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占比例;第六条明确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第七条明确了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原则;第八条明确了农村房屋和其他地上构(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第九条明确了不予补偿的情形;第十条规定了企业搬迁补助,取消了原住房补偿中的残值收购和超面积补偿。
第三章 人员安置。规定了人员安置范围、安置人数的确定、安置对象的确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规定和促进就业等内容。其中,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结合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和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分别列举了人员安置范围和不予安置的情形。第十三条调整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时安置人数的计算方法以及安置对象的确定。第十四、十五条根据新《土地管理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将现行征地人员安置对象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 住房安置。规定了住房安置对象的范围、三种住房安置方式的适用、宅基地自建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货币安置的面积标准、安置房购买价格、货币安置价格标准、住房的搬迁和临时安置、奖励补助等内容。其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住房安置的原则和对象进行了明确;第十八条例举了不予住房安置对象的情形;第十九条明确了住房安置三种方式和原则;第二十条规定对选择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给予自建安置住房补助;第二十一条对货币安置方式进行了细化;第二十二条对安置房安置方式进行了细化;第二十三条对安置房安置和货币安置的几种特殊情况进行了列举;第二十四条对2处以上房屋情形的处置方式进行了说明;第二十五条明确了重置价格标准50%补助的几种情形;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建安造价的审定程序;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临时安置费标准;第二十九条明确了搬迁费标准。
第五章 法律责任。规定了逾期不搬迁腾地以及阻碍征地**工作的法律责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屡职不到位的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无监护人费用支付、大中型水利水电政策适用、施行时间和对长期生产生活居住的解释内容。
三、新旧《办法》差异对比
根据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和市政府令相关规定,结合城府发〔2008〕33号文件和城府发〔2013〕53号文件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征地责任主体。依据新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市政府令,征收土地的主体为区县人民政府,《办法》按此规定,强化了县人民政府征地主体责任和征地实施机构的具体职责。
(二)关于区片综合地价。依据新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市政府令,将原土地补偿费按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按人计算的方式,调整为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按征地面积进行计算。《办法》规定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
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为加强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办法》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放方式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即区片综合地价的24%)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即区片综合地价的6%)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使用;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县不低于3.5万元/人”的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安置补助费不足的,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足。
(三)关于房屋补偿标准。为保障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办法》将原农村住房补偿标准调整为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进行补偿(“重置价格”是指在当前的经济市场环境下,重新建造与被搬迁房屋类型、结构等方面基本一致新房屋所需的费用)。我县的重置价格标准参照重庆市中心城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制定。
(四)关于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中心城区2.5万元/亩,其他区县每亩定额补偿不低于0.8万元/亩”的规定,结合城口县的实际,《办法》在制定时,将原“扣除宅基地和工矿用地面积后的面积实行综合定额补偿”调整为“扣除宅基地和林地面积后的面积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仍将青苗补偿、坟墓补偿进行单列。对于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重庆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低于综合定额标准的,按照所在区域的综合定额标准进行补偿。
(五)关于人员安置范围。《办法》将原以农业户口性质认定人员安置范围调整为“户口+承包经营权”为主进行认定,对户口迁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除33号文件规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服刑人员外,新增加了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符合条件的户籍制度改革人员和进城落户人员,排除了法定赡养、“空挂户”、子女投靠父母等情形将户口迁入的人员。对《办法》第十一条所称“长期”进行了解释:是指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居住1年以上(离婚后再婚配偶及随迁子女已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居住3年以上)。
(六)关于安置人数计算方法。按照区片综合地价不分地类和农村耕地占比差异大的实际情况,部分征地时安置人数计算方法,由33号文件规定的“按耕地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人均耕地面积”调整为“按被征收土地面积除以人均土地面积计算安置人数”,并根据耕地占比情况进行修正。
(七)关于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办法》将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由按照“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计算,调整为“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参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时征地范围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与砖墙(条石)预制盖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之差确定;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由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
(八)关于集体土地企业搬迁补助。《办法》将33号文件中的“集体土地企业补偿”的被**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20%计算。调整为“企业搬迁补助费”,并分为“农业类、工业类和商业服务类”三类按不同标准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含设备搬迁损耗、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费)。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城口明通水库建设地点
一、明确答案
城口明通水库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
二、详细解释
1. 重庆市城口县概述
重庆市城口县地处重庆市北部边缘,是一个山区县。该地区地势复杂,自然资源丰富,为了合理调配水资源,满足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需求,决定建设明通水库。
2. 城口明通水库建设地点选择
明通水库选址在城口县明通镇,这一地区具备建设水库的良好条件,包括充足的水源、适宜的地形等。此外,选择在明通镇建设水库也能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农业和工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 城口明通水库建设的重要性
明通水库的建设对于城口县乃至整个重庆市都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还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同时,水库的建设还将提升当地的旅游吸引力,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三、总结
城口明通水库位于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建设地点选择充分考虑了当地地形、水源及水资源需求等因素。该水库的建设对于满足当地水资源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你所见过的工作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团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团建工作总结1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我镇的石化企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同时大量的团员青年涌入石化企业,使团员青年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我镇的团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乡镇石化企业青年团建工作总结。为加强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充分发挥石化企业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促进石化企业的健康发展,xx年我镇团委在上级团组织和镇党委政府的帮助指导下,在各企业主的支持下,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大力加强石化企业团组织建设
首先,我们对全镇所有的石化企业进行了调查。详细掌握了各个企业的整体状况、员工整体结构、青工的比例、团员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掌握全镇石化企业状况,明确了石化企业团建的目标,为下一步的建团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召集符合建团条件已建团的石化企业主进行座谈,与企业主交流石化企业建团和团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企业主的真实思想,为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寻找和把握方向。
第三,专题向镇党委汇报石化企业建团和团建工作情况。对全镇的石化企业团员青年的分布状况及企业主的思想状况作了详细汇报,并提出了全镇石化企业团建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得到镇党委的肯定和支持,镇党委一把手还经常关心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对镇团委提出了许多要求。
第四,抓好石化企业建团。到目前为止,全镇有56家石化企业,其中,对符合建团条件且已建立党组织的2家石化企业都建立了团组织,其他石化企业依托石化企业协会建团总支,建团率达到100%;对已建立的团组织都配备了书记、副书记;对不具备建团条件的石化企业,重视开展团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努力为建立团组织作准备,同时,我们特别重视建团企业组织工作基础档案的规范、保存工作,在团员流动性大的情况下,确保团员组织关系接转正常。
二、努力完善石化企业团工作制度建设
经过镇团委的调查研究,制订了一系列切合我镇石化企业实际的团工作制度,来指导全镇的石化企业团工作。主要有:石化企业团建工作联系制度,列出年度各个企业的联系人,将镇团委一班人全部联系到企业;坚持每季一次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石化企业"双推"工作制度,规范"双推"工作程序,完备手续和档案,确保"双推"成效;石化企业团干轮训制度,年底对团干部进行一次团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等知识的培训,增强石化企业团干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质。同时按照团章有关规定,制定出石化企业团费收缴标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团费收缴工作的正常。
三、争取党委领导重视,确保石化企业团建工作有保障
在镇团委的积极争取下,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党群副书记具体分管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同时能够经常听取团委汇报,研究石化企业团的工作。在团委建团任务完成后,镇党委结合下各镇的非公党建和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石化企业"党团共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石化企业"双推"工作的通知》,给团委压担子,积极指导团建工作。
四、以开展活动来带动石化企业团建工作
今年6月份,我镇团委在团县委的统一安排下,集中开展了"团建月"活动,力争石化企业团建工作做到提高认识再聚合
团建工作总结2近年来,密云的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着愈益深刻的影响。非公经济组织已成为团员青年集聚的重要领域之一。20xx年5月,在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起同志在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部署的同时,对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也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县委书记夏强同志最后还特别强调:在今年6月底之前,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要全部建立团组织。按照县委的要求,密云团县委认真开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并取得可喜效果。目前,在全县156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除53家不符合建团条件的企业和7家团组织建立在总部的企业外,其余已全部建立了团组织,其中20xx年6月以来新建团组织31个。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学生会生活部工作总结-部署,狠抓落实
为切实把我县非公团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团县委积极行动起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成立了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县委书记杨光辉同志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城乡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县非公团建工作,对当前全县非公团建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明确了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时间进度安排,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召开了“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为尽快把非公团建工作在全县铺开,5月17日,团县委组织全县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和城口团组织召开工作会,对非公团建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团县委对我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建立团组织的目标和时间进度进行了安排。
三是制定了非公团建工作指导和督促制度。
团县委建立健全了非公团建工作周报制度,以便随时掌握工作进度,为督促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
为把非公团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效果,团县委要求全县各基层团干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抓好非公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和非公企业主的大力支持,主动与没有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联系,突破工作难点,积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是将建团和团建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服务非公企业团员青年、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上下功夫。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对辖区内没有建立团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的团员现状进行“拉网式”调查,摸清底数,找准没有建立团组织的原因,克服困难,组织企业建立各级团组织,对已经上报建立团组织的企业要进行重新核实。
四是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团员的集中管理等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灵活设置团组织。
五是把握时间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规模较大、影响较大、团员青年人数相对稳定的企业入手,以大促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三、抓住重点,整体推进
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非公团建工作,团县委对所属非工企业较多的团组织进行了重点督促和指导,组织召开了重点企业非公团建工作会。会上,大家就前一阶段的宣传、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客观地提出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团干部们一起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做法,群策群力,研究了工作对策,确保了全县团建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挖掘、选树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典型
为给非公团建工作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团县委积极挖掘、选树北京世豪国际酒店、北京奥克斯特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宝城客运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典型,充分利用生态密云报纸、密云电视台、密云共青团网站等媒体,面向全县进行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县非公团建工作稳步推进。
今后,密云团县委将在全县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全部建立团组织的良好基础上,在狠抓团的建设上下功夫,将建团和团建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的在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方面发挥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团建工作总结3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非公有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抓好非公有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对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年,我委在县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南宁市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不断扩大共青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域的“两个覆盖”。现将我县非公团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家。其中:个体工商户户,私营企业家,从业人员人。私营企业中,从业人员至人的家,从业人员人以上的家,全县私营企业中共有共青团员人,其中:有名团员的企业有家,名以上团员的企业有家,没有团员的家,年内符合建团条件的家“非公”已全部建立团组织,共向“非公”企业派驻团建联络员名,团建指导员名。
二、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主要做法
⒈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根据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南团发号)的'要求,为掌握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月份我们以传真文件形式,要求各乡镇团委深入本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的第一手材料,为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打下基础。
⒉成立机构,制定计划。我们按照南团发号文的精神要求,一是结合我县实际,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横县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并发至各基层团委,要求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实施;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伦建担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德建、团县委书记宁宇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横县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⒊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开展。在推进全县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中,我们重视抓好示范点的建立,通过树典型,以点带面,以点促面。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发现和培育示范点。去年月,县委在横县新凯糖业有限公司顺利地成立第一家非公企业党组织,我们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于同年月在新凯糖业有限公司成立了团组织。全县家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在今年月底前全部完成了团组织的建立工作。
⒋全面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团建“三个百分之百”工程。根据团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按照非公企业团建“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已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派驻团建工作联络员,未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派驻团建工作指导员,已经掌握符合建团条件至今尚未建立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团组织。我们结合各乡镇及“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所在地的学校团委、乡镇团委中选派委员、并采取**的办法,切实做好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的选定工作,使学校团委或乡镇团委与“非公”企业结成“非公团建手拉手”互助对子,实现团内资源有效整合,要求各派驻的学校或乡镇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企业中多举办团的活动,开展团建工作,并服务好企业的生产经营。至目前为止,全县符合建团条件的家非公企业已经全部建立团组织,其中团委个,团总支部个,团支部个。及时做好向“非公”企业派驻团建工作联络员和指导员工作,并且建立了完善了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联络员和指导员制度。
⒌抓好非公团建“两员”的培训工作。我们通过以会代课等形式,对向非公企业派驻的团建联络员和指导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两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要求派驻人员在不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不干涉企业商业秘密,不干涉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团建工作,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⒍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
团县委主动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工作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纳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我们通过与党组织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文件等形式,争取党组织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努力做到非公企业中的党、团组织建设同步考虑,同步推进。
三、我县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⒈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基层团干部对非公企业团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副业”思想。有的团干部甚至认为传统领域的共青团工作尚不好开展,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又是难以推进,没有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来抓,推动工作措施不得力。二是一些基层团干部畏难情绪,“等靠”思想严重,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不强,部分团干还幻想在开展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中能有现成的统一的模式可以套用。
⒉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特点,制约着团建工作的开展。一是非公企业经营理念更趋向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对共青团组织和团建工作的接纳程度低,尤其表现在企业主对团建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运行不稳定,经营直接受市场影响很大,开业、停业变动频繁,造成团员青年流动性大,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一些基本措施难以规范;三是非公企业规模、分布和行为性质差异性大,团建工作很难有统一的方法和模式可循,建立团组织的工作难度大。
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对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建设和活动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从全县范围来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良好局面还没有形成。团的工作物质依托不足,开展活动普遍存在“三无”形象(无阵地、无时间、无经费)。
⒋基层团干部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需要。一是由于平时开展基层团干培训中,缺乏如何做好非公团建工作的专题内容,一些基层团干部反映开展工作无经验可借鉴,工作无从下手,难度较大。二是乡镇团干普遍存在工作**过多的现象,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研究团的工作。三是非公企业的特点决定了这一领域团干部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对团的知识、业务不熟悉,很难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企业团的建设难以上水平,直接导致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不强,影响了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不断深化。四是派驻到非公企业的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的培训及提高。
四、下步工作的思路
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方面强化舆论导向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宣传,使企业主明确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
⒉健全组织,配强班子。要选配好团组织负责人,配强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是选好团组织的负责人,从企业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党团员担任。
⒊改进方法,探索途径。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团组织负责人与企业主、开展团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争当优秀员工的关系。把搞好企业生产经营作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在非公企业中要开展各种创新创效活动,以岗位能手、劳动竞技等形式,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三是要创新活动方式,在活动方式上,以分散、灵活为主。在活动时间上,以业余活动为主,在活动内容上,实行政治理论与知识技能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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