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林网站建设(广西南宁上林新闻网)

网站建设 编辑:速达网络 日期:2025-03-16 16:30:28 2人浏览

我国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南宁市上林县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农业大县,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网站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本文将从上林网站建设的背景、意义、现状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上林网站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1. 背景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信息化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地理、经济、文化等因素的限制,上林县农村地区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提高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上林县积极开展网站建设。

2. 意义

(1)提高农村地区信息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网站建设有助于将农村地区的资源、信息、技术等优势整合,提高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网站建设,农民可以了解市场需求,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素质。网站建设为农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教育、娱乐资源,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

二、上林网站建设的现状

1. 政策支持

上林县政府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网站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 建设成果

(1)建成一批农村网站。上林县已建成一批农村网站,涵盖了农业、文化、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为农民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

(2)推广网络应用。上林县积极开展网络应用推广,如农产品电商、农村金融服务等,助力农民增收。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林县通过培训、引进等方式,加强网站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网站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上林网站建设的未来展望

1. 深化网站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未来,上林县将继续深化网站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

2. 创新网络应用,助力乡村振兴。上林县将不断创新网络应用,如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助力乡村振兴。

3.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维护农民利益。上林县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确保农民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南宁上林网站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民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上林县将继续加大网站建设力度,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让我们共同期待,上林县网站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打造智慧乡村新篇章!

柳州铁路局为什么搬迁改名为南宁铁路局

因为广西实施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区战略,为了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开发及铁路网的优化,故铁路局机关搬迁南宁,改名南宁铁路局。

南宁铁路局的前身是柳州铁路局,后广西实施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区战略,南宁市政府遂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提议并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协助下向铁道部要求。

经铁道部同意自2007年11月16日起,铁路局机关从柳州迁至南宁,并更名为南宁铁路局,从此宣告了南宁铁路局的诞生,简称“宁局”。

扩展资料:

2007年11月16日零时起,柳州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结束了全国唯一一个铁路局不在省会城市的历史。柳州铁路局素有“桂中商埠”之称的柳州,一直是沟通西南与中南、华东、华南地区的铁路中枢及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1953年1月1日,是柳州历史性的一刻。柳州铁路局在柳州成立,柳州至此成为了全国唯一一个,铁路局不在省会的城市。柳州铁路局成立后,管辖的线路跨越广西、广东、贵州、湖南4省(自治区)15个地市(州)及37个县。

南宁上林网站建设(广西南宁上林新闻网)

铁路局实行直接管辖和指挥基层站段体制,下设工程集团公司、物资工业处、客运公司、教育委员会、公安局、柳州机车车辆厂及72个直管基层单位。柳州铁路局是国家成立的最早批次的铁路局之一。

2006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柳州铁路局名列第270位,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计划经济时代,铁路局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背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时髦组织、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南宁与外界的沟通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柳州铁路局更名换城,也变成了大势所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劳卫函[2007]1141号)文件批复,自2007年11月16日零时起,柳州铁路局更名为南宁铁路局,简称“宁铁”。

柳州铁路至此正式结束了在柳州54年的风雨使命。柳州铁路局的更名和搬迁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北部湾的涛声、西部大开发战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无处不在呼唤着铁路交通的鼎力支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柳州铁路局

关于广西南宁邕江的资料

邕江百科:

美丽邕江畔历史文化是精华看点:

广西邕江文化网:

文化的源头

南宁位于广西中部,邕江穿城而过。南宁河流属珠江水系,上游左右江及源于十万大山的八尺江,似三条蛟龙自西方和南方飞向南宁,汇入郁江,直下广东、港澳而入海。郁江流域流经市区的南宁段称作邕江,是郁江自西向东流经南宁市及邕宁县河段的别称,上起江西乡宋村的左、右江汇合点,下止邕宁县与横县交界的六景乡道庄村。全长133.8公里,上游总集水面积73728平方公里,年均流量1292立方米/秒。水量充沛,具有较强的自净能力,而且地处亚热带北侧内部边缘,距北部湾海洋较近,受海洋季风影响,接近海洋性气候,年均气温21.6℃,雨量充足,年平均降雨量为1304.2毫米,起到自然冲刷积存污水的作用。

邕江是南宁市的母亲河,她哺育着南宁人民的生长。1989年7月,市文物部门在市区那龙和坛洛一带的邕江两岸的5处岭坡(分别是坛洛乡小崩山、那龙乡虎头岭、那龙乡岜贡山、那龙乡上林村、坛洛乡新闸村)上发现一批打制石器散布点,采集到一批共94件以砾石为原料,采用单向锺击法打制而成的石器。表明了早在一万多年前邕江就哺育着南宁古人类的繁衍生息,从此开启了南宁的早期历史,并且连续不断地传承下来。往后不断发现的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数十处,均分布在邕江两岸。说明了邕江这一水源是南宁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南宁文化的源头。

供水的后盾

邕江解决了南宁赖于生存的供水问题。目前南宁市拥有陈村、河南、中尧、西郊、凌铁五大净水厂,取水点均来自邕江,设计日供水总能力为94万立方米,供水区域面积为115平方公里,市区供水率达100%。2002年全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9%,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城内140多万人的饮水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全国300多个缺水城市的名单里没有南宁,这得益于邕江这条母亲河的无私奉献。

便利的航运

邕江河面宽敞,水流平缓,水位变化幅度不大,十分有利于航运,给南宁带来了便利的水路交通,内河水上运输是南宁市交通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历史上,南宁素以商贸发达著称,溯左江而上可达龙州,溯右江而上可达百色,顺邕江而下可达梧州、广州、香港、澳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地区东向的水上通道。尤其是明朝商贸更旺,明嘉靖年间驻南宁广西左参议汪必东有诗云:“西粤观诸郡,南宁亦首明,正音前汉叶,奇货左江通”,南宁发展成为左、右江商品集散中心。南宁的“繁华不亚于中原城市”,有“小南京”之称。清朝桂东南及广东、福建籍商人大量西来经商,利用水运,沟通南宁与粤、港商品交流。清代诗人黄体元的一首诗说道:“大船尾接小船头,北调南腔语不休。照水夜来灯万点。满江红水乱星浮”,向世人展现了邕江当年货运繁忙的景象。1907年1月1日,南宁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后,有21个国家的商人沿着水路来南宁经商,外国工业品不断经此销往内地,内地的农副产品、土特产品也销往国外。解放后,南宁航运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邕江北岸拥有北大码头、上尧码头、大坑码头、陈东码头、民生码头,已开通8条内河航线,120吨级的轮驳船队可常年来往于南宁至百色之间;250吨级轮驳船队可顺江东下经贵港、桂平、梧州、广州到达香港、澳门等地区,邕江使南宁成为水路交通中心。

经济的保障

1958年后,南宁市先后开始建设江南工业区、西郊工业区、北湖工业区,东郊工业区。目前,南宁市经济取得长足发展。2002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56亿元,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整体效益不断提高,很大的功劳要归结于邕江这条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城建的条件

近年来,南宁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136”目标,城市建设成果巨大,街道高楼林立,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这得益于邕江这个巨大的供水源。从某种意义来讲,南宁城市建筑群能够拔地而起,邕江丰富的水源是首要的基本条件。

绿化的功臣

南宁是中国绿都,目前,正争创“中国绿城”。至2002年,全市森林面积达37.5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9.08%,园林绿化面积499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464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74平方米。南宁还建成了5大城市广场,均设置有音乐喷泉,构成一道道绿与水交相辉映的城市风景线。可以说,邕江使南宁披上了绿色的盛装。南宁近年来获得的“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和首届“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这固然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我们也不要忘记邕江这一丰富的水源为这些荣誉的取得提供了客观的基本条件。

总之,水源是城市兴起和发展的生命线,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历史上被废弃的城市很多,除战争破坏,由于缺水而终止生命的城市不在少数。西汉时期位于今新疆地区的许多城郡,后来都销声匿迹,未见于史册,成为废墟,原因很多,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河流改道,水源奇缺,绿洲消失,城址废弃,如楼兰古城,西汉时繁盛一时,后来由于缺水成为了废墟。

历史的教训值得记取。我们切不可认为有丰富的邕江水资源而沾沾自喜,而肆无忌惮地破坏她,向她倾倒污水、垃圾,而要切实地保护邕江。目前,南宁市实施社会可持久发展战略,切实开展生态建设,开展争创“中国绿城”活动。城市生态建设空间格局为“一江、两湖、三山、四区、九溪”。其中“一江”指邕江,兼顾水源地、生态、船运、景观等功能,与南宁乃至整个北部群发展息息相关。现在修建的堤路园工程,作用之一就是保护邕江的生态环境。根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则,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建设总体格局规划为“一心、一脉、两翼、三轴、绿地水体斑块镶嵌、环带交织。”其中,“一脉”就是以邕江及其支流(朝阳溪、二坑、竹排冲、心圩江、石埠河、亭子冲等)形成的南宁地区生态动脉,或称中国绿城的绿色支脉。邕江贯穿市区东西,各支流直接延伸到南宁城市的各个角落,渗透到南宁人的生活中。从地理区域来看,穿过“绿心”的邕江,恰似一条供给绿城发展的大动脉,为南宁城市的发展注入不断的活力。

未来的南宁,邕江及其沿岸的绿带将组成蓝绿空间,与居住区绿地、文教区绿地、公共绿地以及大型森林公园及周边的农田、山地植被从整体上形成“蓝水穿城,绿被拥戴,内外呼应,相汇相融”的城市生态空间网络体系。

南宁之最

首个电影队及其拍摄的首部电影

民国二十三年(1934)四月,广西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政训处开始筹备创办电影队,聘请原籍广东侨居法国的青年摄影师黄学礼负责主持。于6月和11月先后两次公开招考,录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女知识青年二十多人组成南宁第一个电影队,也是全广西第一个电影队。电影队由黄学礼负责教授装片、摄影、冲洗、剪接、放映等理论知识和技术。队址设在青云街口民权路原省议会旧址(今民族大道39号西侧至朝阳路4号),设备有课室、黑房、发电机、摄影机、放映机等。

电影队建立后,经常拍摄一些广西军政要人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对部队、民团、学生、员工等训话的场面,以及部队、民团、学生、员工和街民军事训练和节日开大会的镜头,其后拿到省内各地去对驻军和群众放映,以扩大宣传。

民国二十四年三月开始拍摄电影片《七千俘虏》,这是南宁也是全广西拍摄出品的第一部电影片。剧本是政训处拟订,聘请上海电影界人士王天北担任导演,黄学礼任摄影师。剧情大意说某高中有二男一女学生三角恋爱,男甲参军赴桂北作战负伤,女生为看护(护士)热心照料并相爱。男乙贪生怕死享乐,被女生拒绝而失恋。

民国二十五年“六一”运动前夕,黄学礼离开广西,年底,广西省政府和第四集团军(已改番号为第五路军)迁去桂林,电影队也随迁去桂林,改隶属国防艺术社。因为没有专门人才领导,队员不少先后离队另从别业,除有两人调赴五城区前线担任李宗仁和李品仙的摄影副官外,留在国艺社里的少数队员,无所作为,至民国二十九年,电影队解体。

2015年广西南宁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5〕6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招生工作原则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一)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 6月份 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中考试题,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毕业考试不通过或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标准 :

1.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二)中考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市属和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所属学校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之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日至4月17日 ,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 4月16日至4月17日 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中考项目及办法。

中考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即学业考试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中考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所有科目书面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 5月6—9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不达标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体育与健康考试。

考试时间: 5月10—18日。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四)中考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我市和广西社会发展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由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命题具体范围与要求另行印发)。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9%、B+占19%、B占21%、C+占19%、C占15%、D占8%、E占4%。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各校评为A等的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如要超过该比例,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3.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分县区开展,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要与市区同步进行,各县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⑥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3)录取办法

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市中招办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每批次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4.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自行招录。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果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需报市中招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今年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45%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7月14日至17日自行选择报读中职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登记报名信息,于7月17日18:00前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中职学校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三)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4日至17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4日至16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7日完成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的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五、重要事项

(一)参加中考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各初中要认真组织毕业年级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中考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严格执行“三限”规定。各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中有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规定。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最低准入成绩招收新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批准执行。

(三)严格执行计生加分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即具有加分资格,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

(四)严格国际班招生管理。申请举办国际班的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4〕8号)、《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201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基教〔2012〕1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加强对国际班的管理。市二中、市三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市十四中举办的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五)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和转入学校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持当地普通高中的入学资料(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和当地教育局证明等)提前与拟转入的我市普通高中联系,办理时间一般为9月1日至9月30日。

(六)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凭我市市区中考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要求同上述第五项。

(七)非本市市区户籍但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而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且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报市中招办备案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本市以外的考生需按程序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市区或县域范围内的生源。对由考生本人自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本市以外的考生,学校要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初中学校及中考成绩等信息列表造册,报送市教育局、考生原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对不如实填报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采用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的补助或奖励费等不正当手段抢生源的学校,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中考报名考试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参加全市统一中考的毕业年级学生,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参加学校补考的学生,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毕业考和补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用。

六、组织保障

市中招办和各学校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规现象。

(一)公示制度。市中招办在中考前一个月向社会公示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也要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二)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由市中招办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严禁任何泄密行为发生。

(三)问责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报名和录取期间,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报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不得向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不擅自发布影响招生秩序的言论和信息,严格按照“三限”政策招生。普通高中严禁自行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对在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对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中考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培训制度。对所有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和中考招生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六)宣传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学校领导培训会、教师培训会、家长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传,让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的操作办法,做到有孩子参加中考的家庭家喻户晓。

本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在中考招生前出台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修改本方案后执行。其它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未尽事宜,以南宁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的文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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