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设计逐渐成为一门融合视觉艺术与技术的学科。在网页设计中,段落颜色作为一种重要的视觉元素,不仅能够提升网页的美感,还能增强用户体验。本文将从段落颜色的美学与功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网页设计师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段落颜色的美学价值
1. 色彩搭配
色彩搭配是段落颜色美学价值的核心。合理的色彩搭配能够使网页视觉效果更加和谐,提升用户的视觉体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色彩搭配原则:
(1)对比色搭配:对比色搭配可以使网页视觉效果更加突出,增强视觉冲击力。例如,蓝色与橙色、红色与绿色等。
(2)相似色搭配:相似色搭配可以使网页视觉效果更加柔和,营造温馨的氛围。例如,蓝色与绿色、红色与紫色等。
(3)互补色搭配:互补色搭配可以使网页视觉效果更加鲜明,突出重点内容。例如,蓝色与黄色、红色与蓝色等。
2. 色彩象征意义
色彩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不同的颜色能够传达不同的情感和寓意。以下是一些常见颜色在网页设计中的象征意义:
(1)红色:热情、活力、警示等。
(2)蓝色:稳重、冷静、信任等。
(3)绿色:自然、健康、成长等。
(4)黄色:阳光、快乐、活力等。
(5)黑色:神秘、高贵、稳重等。
二、段落颜色的功能价值
1. 突出重点内容
在网页设计中,段落颜色可以用来突出重点内容,引导用户关注。例如,将标题、关键词或重要信息用鲜艳的颜色标注,能够吸引用户的注意力。
2. 增强用户体验
合理的段落颜色搭配能够提升用户体验。以下是一些段落颜色在增强用户体验方面的作用:
(1)降低阅读难度:合理的颜色搭配可以使网页内容更加清晰易读,降低用户的阅读难度。
(2)提高信息传达效率:通过色彩对比,将重要信息从非重要信息中分离出来,提高信息传达效率。
(3)营造氛围:段落颜色可以营造出不同的氛围,满足用户在不同场景下的需求。
3. 增强品牌形象
在网页设计中,段落颜色可以与品牌形象相结合,提升品牌辨识度。以下是一些段落颜色在增强品牌形象方面的作用:
(1)品牌色彩:将品牌色彩融入段落颜色,使网页设计更具品牌特色。
(2)视觉一致性:保持段落颜色与品牌视觉形象的一致性,提升品牌形象。
三、段落颜色在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遵循色彩搭配原则
在实际应用中,设计师应遵循色彩搭配原则,确保段落颜色搭配合理、美观。
2. 考虑用户视觉体验
在应用段落颜色时,要充分考虑用户的视觉体验,避免过于鲜艳或刺眼的颜色。
3. 注意颜色搭配的适用场景
不同的场景下,段落颜色搭配的要求不同。设计师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颜色搭配方案。
段落颜色在网页设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能够提升网页的美感,又能够增强用户体验。设计师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色彩搭配原则,充分考虑用户视觉体验,使段落颜色在网页设计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CSS之入门篇——推荐新手
关于CSS样式表
一.在学习css之前你应该掌握哪些基础知识
1.什么是网页,什么是超文本语言(html)。
2.会使用Dreamweaver等常用的网页编辑器。
Dreamweaver是现今最好的网站编辑工具之一,而Dreamweaver8增加的对CSS的支持更是你容易得来使用CSS,用它来给制作网页的CSS样式表会更简单、更方便。本教程教你如何利用Dreamweaver8在页面中加入CSS,你不用死记硬背的记代码标记,也不用去看很厚的CSS手册,你就可以轻松自如的在网页中运用CSS。不过首先你要对CSS有一定的了解。因此,本教程的前面4章为CSS理论知识,主要是对CSS的全面介绍,希望读者看后对CSS的语法、结构、应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后面4章为DW实战,主要是教你如何利用Dreamweaver8灵活运用CSS在网页中。阅读此文前,你需要对HTML有一定的了解,并会使用Dreamweaver。
二.认识CSS
CSS就是Cascading Style Sheets,中文翻译为“层叠样式表”,简称样式表,它是一种制作网页的新技术。
网页设计最初是用HTML标记来定义页面文档及格式,例如标题<h1>、段落<p>、表格<table>、链接<a>等,但这些标记不能满足更多的文档样式需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1997年W3C(The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颁布HTML4标准的同时也公布了有关样式表的第一个标准CSS1, 自CSS1的版本之后,又在1998年5月发布了CSS2版本,样式表得到了更多的充实。W3C把DHTML(Dynamic HTML)分为三个部分来实现:脚本语言(包括JavaScript、Vbscript等)、支持动态效果的浏览器(包括Internet Explorer、Netscape Navigator等)和CSS样式表。
注意:CSS需要IE4(Internet Explorer 4.0)和NC4(Netscape 4.0)以上的浏览器支持,有些效果需要更高版本的浏览器支持。
三.怎样使用CSS
如果你使用的是Dreamweaver MX 2004以上的版本,在定义文字字体、颜色、大小等属性的时候,查看一下代码你会发现有这样的一部分在head区域:
<style type="text/css">
<!--
.STYLE2 {
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Courier New", Courier, monospace;
font-weight: bold;
color: #FF3300;
}
-->
</style>
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使用了CSS设计网页。
那么除了这种调用CSS的方法外,还有别的吗?回答是“当然有了”,下面是系统介绍
标记加注法(in-line):
如果只有一个HTML标记需要设定样式,则可在该标记内,加上属性
style=" "
以个别修订样式。
页面内嵌法:
<style type="text/css"> <!-- body { background : white ; color : black ; } --> </style>
外部调用法:
<link rel="stylesheet" rev="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type="text/css" media="all" />
<link rel="stylesheet" rev="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type="text/css" media="all" />
双表法调用样式表:
<link rel="stylesheet" rev="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type="text/css" media="all" />
<style type="text/css" media="all">@import url( css/style01.css );</style>
1. 基本语法
CSS的定义是由三个部分构成:选择符(selector),属性(properties)和属性的取值(value)。
基本格式如下: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选择符 {属性:值})
选择符是可以是多种形式,一般是你要定义样式的HTML标记,例如BODY、P、TABLE……,你可以通过此方法定义它的属性和值,属性和值要用冒号隔开:
body {color: black}
选择符body是指页面主体部分,color是控制文字颜色的属性,black是颜色的值,此例的效果是使页面中的文字为黑色。
如果属性的值是多个单词组成,必须在值上加引号,比如字体的名称经常是几个单词的组合: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定义段落字体为sans serif)
如果需要对一个选择符指定多个属性时,我们使用分号将所有的属性和值分开:
p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ed}
(段落居中排列;并且段落中的文字为红色)
为了使你定义的样式表方便阅读,你可以采用分行的书写格式: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段落排列居中,段落中文字为黑色,字体是arial)
2. 选择符组
你可以把相同属性和值的选择符组合起来书写,用逗号将选择符分开,这样可以减少样式重复定义:
h1, h2, h3, h4, h5, h6 { color: green }
(这个组里包括所有的标题元素,每个标题元素的文字都为绿色)
p, table{ font-size: 9pt }
(段落和表格里的文字尺寸为9号字)
效果完全等效于:
p { font-size: 9pt }
table { font-size: 9pt }
3. 类选择符
用类选择符你能够把相同的元素分类定义不同的样式,定义类选择符时,在自定类的名称前面加一个点号。假如你想要两个不同的段落,一个段落向右对齐,一个段落居中,你可以先定义两个类:
p.right {text-align: right}
p.center {text-align: center}
然后用不在不同的段落里,只要在HTML标记里加入你定义的class参数: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类的名称可以是任意英文单词或以英文开头与数字的组合,一般以其功能和效果简要命名。
类选择符还有一种用法,在选择符中省略HTML标记名,这样可以把几个不同的元素定义成相同的样式: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定义.center的类选择符为文字居中排列)
这样的类可以被应用到任何元素上。下面我们使h1元素(标题1)和p元素(段落)都归为“center”类,这使两个元素的样式都跟随“.center”这个类选择符:
<h1 class="center">
这个标题是居中排列的
</h1>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也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这种省略HTML标记的类选择符是我们经后最常用的CSS方法,使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任意元素上套用预先定义好的类样式。
4. ID选择符
在HTML页面中ID参数指定了某个单一元素,ID选择符是用来对这个单一元素定义单独的样式。
ID选择符的应用和类选择符类似,只要把CLASS换成ID即可。将上例中类用ID替代:
<p id="intro">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
</p>
定义ID选择符要在ID名称前加上一个“#”号。和类选择符相同,定义ID选择符的属性也有两种方法。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将匹配所有id="intro"的元素:
#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字体尺寸为默认尺寸的110%;粗体;蓝色;背景颜色透明)
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只匹配id="intro"的段落元素:
p#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注意:ID选择符局限性很大,只能单独定义某个元素的样式,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5. 包含选择符
可以单独对某种元素包含关系定义的样式表,元素1里包含元素2,这种方式只对在元素1里的元素2定义,对单独的元素1或元素2无定义,例如:
table a
{
font-size: 12px
}
在表格内的链接改变了样式,文字大小为12象素,而表格外的链接的文字仍为默认大小。
6. 样式表的层叠性
层叠性就是继承性,样式表的继承规则是外部的元素样式会保留下来继承给这个元素所包含的其他元素。事实上,所有在元素中嵌套的元素都会继承外层元素指定的属性值,有时会把很多层嵌套的样式叠加在一起,除非另外更改。例如在DIV标记中嵌套P标记:
div { color: red; font-size:9pt}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红色9号字
</p>
</div>
(P元素里的内容会继承DIV定义的属性)
注意:有些情况下内部选择符不继承周围选择符的值,但理论上这些都是特殊的。例如,上边界属性值是不会继承的,直觉上,一个段落不会同文档BODY一样的上边界值。
另外,当样式表继承遇到冲突时,总是以最后定义的样式为准。如果上例中定义了P的颜色:
div { color: red; font-size:9pt}
p {color: blue}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蓝色9号字
</p>
</div>
我们可以看到段落里的文字大小为9号字是继承div属性的,而color属性则依照最后定义的。
不同的选择符定义相同的元素时,要考虑到不同的选择符之间的优先级。ID选择符,类选择符和HTML标记选择符,因为ID选择符是最后加上元素上的,所以优先级最高,其次是类选择符。如果想超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important提升样式表的优先权,例如:
p { color: #FF0000!important }
.blue { color: #0000FF}
#id1 { color: #FFFF00}
我们同时对页面中的一个段落加上这三种样式,它最后会依照被!important申明的HTML标记选择符样式为红色文字。如果去掉!important,则依照优先权最高的ID选择符为黄色文字。
7. 注释
你可以在CSS中插入注释来说明你代码的意思,注释有利于你或别人以后编辑和更改代码时理解代码的含义。在浏览器中,注释是不显示的。CSS注释以"/*" 开头,以"*/" 结尾,如下: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前面我们了解了CSS的语法,但要想在浏览器中显示出效果,就要让浏览器识别并调用。当浏览器读取样式表时,要依照文本格式来读,这里介绍四种在页面中插入样式表的方法:[u]链入外部样式表[/u]、[u]内部样式表[/u]、[u]导入外表样式表[/u]和[u]内嵌样式[/u]。
1. 链入外部样式表
链入外部样式表是把样式表保存为一个样式表文件,然后在页面中用<link>标记链接到这个样式表文件,这个<link>标记必须放到页面的<head>区内,如下:
<head>
……
<link href="my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media="all">
……
</head>
上面这个例子表示浏览器从mystyle.css文件中以文档格式读出定义的样式表。rel=”stylesheet”是指在页面中使用这个外部的样式表。type=”text/css”是指文件的类型是样式表文本。href=”mystyle.css”是文件所在的位置。media是选择媒体类型,这些媒体包括:屏幕,纸张,语音合成设备,盲文阅读设备等。
一个外部样式表文件可以应用于多个页面。当你改变这个样式表文件时,所有页面的样式都随之而改变。在制作大量相同样式页面的网站时,非常有用,不仅减少了重复的工作量,而且有利于以后的修改、编辑,浏览时也减少了重复下载代码。
样式表文件可以用任何文本编辑器(例如:记事本)打开并编辑,一般样式表文件扩展名为.css。内容是定义的样式表,不包含HTML标记,mystyle.css这个文件的内容如下: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定义水平线的颜色为土黄;段落左边的空白边距为20象素;页面的背景图片为images目录下的back40.gif文件*/
2. 内部样式表
内部样式表是把样式表放到页面的<head>区里,这些定义的样式就应用到页面中了,样式表是用<style>标记插入的,从下例中可以看出<style>标记的用法:
<head>
……
<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
</head>
注意:有些低版本的浏览器不能识别style标记,这意味着低版本的浏览器会忽略style标记里的内容,并把style标记里的内容以文本直接显示到页面上。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用加HTML注释的方式(<!-- 注释 -->)隐藏内容而不让它显示:
<head>
……
<style type="text/css">
<!--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
</style>
……
</head>
3. 导入外部样式表
导入外部样式表是指在内部样式表的<style>里导入一个外部样式表,导入时用@import,看下面这个实例:
<head>
……
<style type=”text/css”>
<!--
@import “mystyle.css”
其他样式表的声明
-->
</style>
……
</head>
例中@import “mystyle.css”表示导入mystyle.css样式表,注意使用时外部样式表的路径。方法和链入样式表的方法很相似,但导入外部样式表输入方式更有优势。实质上它相当于存在内部样式表中的。
注意:导入外部样式表必须在样式表的开始部分,在其他内部样式表上面。
4. 内嵌样式
内嵌样式是混合在HTML标记里使用的,用这种方法,可以很简单的对某个元素单独定义样式。内嵌样式的使用是直接将在HTML标记里加入style参数。而style参数的内容就是CSS的属性和值,如下例:
<p style="color: sienna;margin-left: 20px;">
这是一个段落
</p>
<!--这个段落颜色为土黄,左边距为20象素-->
在style参数后面的引号里的内容相当于在样式表大括号里的内容。
注意:style参数可以应用于任意BODY内的元素(包括BODY本身),除了BASEFONT、PARAM和SCRIPT。
5. 多重样式表的叠加
上一章里我们已经提到样式表的层叠顺序,这里我们讨论插入样式表的这几种方法的叠加,如果在同一个选择器上使用几个不同的样式表时,这个属性值将会叠加几个样式表,遇到冲突的地方会以最后定义的为准。例如,我们首先链入一个外部样式表,其中定义了h3选择符的color 、text-alig和font-size属性:
h3
{
color: red;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8pt;
}
/*标题3的文字颜色为红色;向左对齐;文字尺寸为8号字*/
然后在内部样式表里也定义了h3选择符的text-align和font-size属性:
h3
{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
/*标题3文字向右对齐;尺寸为20号字*/
那么这个页面叠加后的样式就是:
color: red;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文字颜色为红色;向右对齐;尺寸为20号字*/
字体颜色从外部样式表里保留下来,而对齐方式和字体尺寸都有定义时,按照后定义的优先而依照内部样式表。
注意:依照后定义的优先,所以优先级最高的是[s]内嵌样式[/s],[s]内部样式表[/s]高于[s]导入外部样式表[/s],[s]链入的外部样式表[/s]和[s]内部样式表[/s]之间是最后定义的优先级高。
<link rel="stylesheet" rev="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type="text/css" media="all" />
<style type="text/css" media="all">@import url( css/style01.css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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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语法
CSS的定义是由三个部分构成:选择符(selector),属性(properties)和属性的取值(value)。
基本格式如下: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选择符 {属性:值})
选择符是可以是多种形式,一般是你要定义样式的HTML标记,例如BODY、P、TABLE……,你可以通过此方法定义它的属性和值,属性和值要用冒号隔开:
body {color: black}
选择符body是指页面主体部分,color是控制文字颜色的属性,black是颜色的值,此例的效果是使页面中的文字为黑色。
如果属性的值是多个单词组成,必须在值上加引号,比如字体的名称经常是几个单词的组合: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定义段落字体为sans serif)
如果需要对一个选择符指定多个属性时,我们使用分号将所有的属性和值分开:
p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ed}
(段落居中排列;并且段落中的文字为红色)
为了使你定义的样式表方便阅读,你可以采用分行的书写格式: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段落排列居中,段落中文字为黑色,字体是arial)
2. 选择符组
你可以把相同属性和值的选择符组合起来书写,用逗号将选择符分开,这样可以减少样式重复定义:
h1, h2, h3, h4, h5, h6 { color: green }
(这个组里包括所有的标题元素,每个标题元素的文字都为绿色)
p, table{ font-size: 9pt }
(段落和表格里的文字尺寸为9号字)
效果完全等效于:
p { font-size: 9pt }
table { font-size: 9pt }
3. 类选择符
用类选择符你能够把相同的元素分类定义不同的样式,定义类选择符时,在自定类的名称前面加一个点号。假如你想要两个不同的段落,一个段落向右对齐,一个段落居中,你可以先定义两个类:
p.right {text-align: right}
p.center {text-align: center}
然后用不在不同的段落里,只要在HTML标记里加入你定义的class参数: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类的名称可以是任意英文单词或以英文开头与数字的组合,一般以其功能和效果简要命名。
类选择符还有一种用法,在选择符中省略HTML标记名,这样可以把几个不同的元素定义成相同的样式: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定义.center的类选择符为文字居中排列)
这样的类可以被应用到任何元素上。下面我们使h1元素(标题1)和p元素(段落)都归为“center”类,这使两个元素的样式都跟随“.center”这个类选择符:
<h1 class="center">
这个标题是居中排列的
</h1>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也是居中排列的
</p>
注意:这种省略HTML标记的类选择符是我们经后最常用的CSS方法,使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很方便的在任意元素上套用预先定义好的类样式。
4. ID选择符
在HTML页面中ID参数指定了某个单一元素,ID选择符是用来对这个单一元素定义单独的样式。
ID选择符的应用和类选择符类似,只要把CLASS换成ID即可。将上例中类用ID替代:
<p id="intro">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
</p>
定义ID选择符要在ID名称前加上一个“#”号。和类选择符相同,定义ID选择符的属性也有两种方法。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将匹配所有id="intro"的元素:
#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字体尺寸为默认尺寸的110%;粗体;蓝色;背景颜色透明)
下面这个例子,ID属性只匹配id="intro"的段落元素:
p#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注意:ID选择符局限性很大,只能单独定义某个元素的样式,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5. 包含选择符
可以单独对某种元素包含关系定义的样式表,元素1里包含元素2,这种方式只对在元素1里的元素2定义,对单独的元素1或元素2无定义,例如:
table a
{
font-size: 12px
}
在表格内的链接改变了样式,文字大小为12象素,而表格外的链接的文字仍为默认大小。
6. 样式表的层叠性
层叠性就是继承性,样式表的继承规则是外部的元素样式会保留下来继承给这个元素所包含的其他元素。事实上,所有在元素中嵌套的元素都会继承外层元素指定的属性值,有时会把很多层嵌套的样式叠加在一起,除非另外更改。例如在DIV标记中嵌套P标记:
div { color: red; font-size:9pt}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红色9号字
</p>
</div>
(P元素里的内容会继承DIV定义的属性)
注意:有些情况下内部选择符不继承周围选择符的值,但理论上这些都是特殊的。例如,上边界属性值是不会继承的,直觉上,一个段落不会同文档BODY一样的上边界值。
另外,当样式表继承遇到冲突时,总是以最后定义的样式为准。如果上例中定义了P的颜色:
div { color: red; font-size:9pt}
p {color: blue}
……
<div>
<p>
这个段落的文字为蓝色9号字
</p>
</div>
我们可以看到段落里的文字大小为9号字是继承div属性的,而color属性则依照最后定义的。
不同的选择符定义相同的元素时,要考虑到不同的选择符之间的优先级。ID选择符,类选择符和HTML标记选择符,因为ID选择符是最后加上元素上的,所以优先级最高,其次是类选择符。如果想超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important提升样式表的优先权,例如:
p { color: #FF0000!important }
.blue { color: #0000FF}
#id1 { color: #FFFF00}
我们同时对页面中的一个段落加上这三种样式,它最后会依照被!important申明的HTML标记选择符样式为红色文字。如果去掉!important,则依照优先权最高的ID选择符为黄色文字。
7. 注释
你可以在CSS中插入注释来说明你代码的意思,注释有利于你或别人以后编辑和更改代码时理解代码的含义。在浏览器中,注释是不显示的。CSS注释以"/*" 开头,以"*/" 结尾,如下: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样式表文件可以用任何文本编辑器(例如:记事本)打开并编辑,一般样式表文件扩展名为.css。内容是定义的样式表,不包含HTML标记,mystyle.css这个文件的内容如下: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定义水平线的颜色为土黄;段落左边的空白边距为20象素;页面的背景图片为images目录下的back40.gif文件*/
/* 定义段落样式表 */
p
{
text-align: center; /* 文本居中排列 */
color: black; /* 文字为黑色 */
font-family: arial /* 字体为arial */
}
<p class="right"> 这个段落向右对齐的
</p>
<p class="center">
这个段落是居中排列的
</p>
1. 在HTML源代码中,图像的属性用( B.img)标记来定义。
2. 在网页源代码中( A.<htmL> )标记必不可少。
3. body标记中用于背景颜色的属性是(D.background)。
4. margin 20px 30px; 所代表的的含义是 (B.border 垂直方向的外补白为20px,水平方向的外补白为30px。)
5. 能够使得文本保持原有段落格式的标签是(D.<pre>)
6. 在HTML中,标记<font>的Size属性最大取值可以是(C. 7)。
7. 以下标记符中,用于设置页面标题的是(A.<title>)。
7.若要以标题2号字、居中、红色显示”vbscrip”,以下用法中,正确的是(<h2><div align=”center”>< font color=”#ff0000”>vbscript</font></div></h2>)。
注意:这道题目中最接近正确答案的是D选项,但是,里面红色的代码有误,多出了一个零。红色:#ff0000
8. 创建下拉列表应使用以下标记符(A.SELECT 和 OPTION) 。
9. 关于CSS属选择器声明 #navi ul{}说**确的是(B.id属性叫做navi的ul标签)
10. a:hover表示超链接文字在(B.鼠标经过)时的状态。
网页设计制作技巧
网站的主要结构页面,又称次首页、内页,大型网站往往框架页即首页,如一些门户网站。框架页主要是网站内部主要栏目的首页,讲究风格的一致性,并于主页呼应。下面是我整理的网页设计制作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页面平铺
把页面平铺开,主要的物件有:导航栏、LOGO、Banner、按钮、图片、文字。
1.导航栏
导航栏如果设计得恰到好处,是会给网页本身增色很多。导航栏有一排、两排、多排、图片导航和Frame框架快捷导航等等各种情况的设计。有时候是横排,有时候则是竖排。另外还有一些动态的导航栏,如很精彩的Flash导航。
2.LOGO
LOGO并不是每个网站多要有的,他是网站为了给大家一个比较直观的信息的表达工具。LOGO的位置通常在页面的左上角。这个地方最明显和直观,可以第一时间给人于默化的效果;网站的LOGO,一般以静态的居多,也有动态的,但是LOGO的特点都是在表达网站的信息,是一个网站的直接的表现窗口。
3.BANNER(广告条)类型
Banner设计注意点:Banner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虽然闪烁的图案会产生瞬间记忆**,引起注意,但这种记忆往往为压迫性的,久之易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模糊记忆。而稳定的画面不易引发特殊的关注,但如果有良好的界面引导和内容,可产生良性的记忆,持久而牢固。设计要点:Banner的文字不能太多,用一两句话来表达即可;广告语要朗朗上口,可以第一时间的让人捕获表达的重点;图形无须太繁杂,文字尽量使用黑体等粗壮的字体,否则在视觉上很容易被网页其他内容淹没;图形尽量选择颜色数少,能够说明问题的事物;如果选择颜色很复杂的物体,要考虑一下在低颜色数情况下,是否会有明显的色斑;尽量不要使用彩虹色、晕边等复杂的特技图形效果,这样做会大大增加图形所占据的颜色数,增大体积。
4.按钮
按钮设计要点:设计按钮要同页面的整体协调,不能太抢眼;有的页面很单调,还要依靠花哨的按钮来提一下;选用的字体,选用的插图,或插图及字体搭配,都要考虑字迹清楚,色彩简单一些,不要超过四种;很长的按钮可能就是框架的分界,尽量要纤细一些,否则页面会显臃肿。
5.图片
为了美化页面,图片是任何一个页面都要用到的,图片的运用要合理。图片运用要点:图形的主体最好清晰可见;图形的含义最好简单明了;图片内所含文字应该清晰容易辨认;背景与主体明度对比比例应为3∶1到5∶1之间为宜;淡色系列的背景有助于整体和谐;淡色材质背景最佳,能与主题分离之浅色标志或文字背景亦可。
6.文字
文字也是设计的。设计要点:每一行文字的长度最好20到30个中文字(40到60个英文字母);行距与字距已由软件内定。设计时注意段落与段落间空行及首行缩排方式以辅助阅读;标题以H1到H3字号为佳,内文Font size=3到4级为佳;同版面字型最好在三种以内;文字的颜色最好也是三种以内;文字在颜色上要与背景区别;内文的排列向左对齐并与左边界保持适当距离。可以用表格填入文字以达此效果;表格或清单内的字运用相同字型与字体大小,以利辨别。
二、整体规划
有共性,才有统一,有细节区别,就有层次;防止设计与实现过程中的偏差;设计的各部分,要配合整体风格;不仅页面上各项设计要统一,而且网站的各级别页面也要统一;信息不要太过集中,以免文字编排太紧密;不要有太多分散注意力的点。动态闪烁要适中;页面留白部分,要根据平面设计原理来设计,注意分栏式结构不宜留白;还要考虑到浏览器上部占用的屏幕空间,防止图片截断等造成视觉效果不好;首页设计图片+导航,这是一种比较强的网站表达,可以根据时间的变化更改图片。
三、功能易用性
导航栏应最先调入,以便访客快速前往所需信息空间;页面长度要短,使得用户在信息空间内可迅速移动;导航设计方向要一致。支持导航的层次按钮应当从上到下或从左到右,但不要两者都用,不要混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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